清坪法庭上门交付执行款方便人民群众
作者: 杨明高 时间:2012-06-19 阅读:600
本网讯(通讯员 杨明高)在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清坪人民法庭的干警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力求为当事人提供便利。8月22日,该庭执行干警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的家中,将2500元义务款发放到了李某父亲的手中,此举受到了群众的热情欢迎。
2009年12月,李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现在监狱服刑。2011年5月,李某之妻任某向法庭起诉离婚。经法庭到李某服刑监狱开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同时确定任某给付李某人民币2500元。李某当即向法官提交了一份授权委托书,委托在家中的老父亲代为申请执行并领取义务款2500元。
法律文书生效后,经执行法官与任某联系,在外打工的任某愿意将2500元人民币打入法庭账户。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