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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行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来凤当事人为我院执行局致锦旗

作者: 秦川     时间:2017-08-25 阅读:634

  82412时许,咸丰法院执行局熊建华、陈堃等几位法官正准备去食堂吃午饭,突然接到一当事人徐某电话,说请他们等一下,有事情找他。考虑到该当事人是来凤当事人,远道而来,几位法官便在办公室等待。不一会儿,徐某赶到办公室,连声称谢。手里还捧一面鲜红的锦旗,上书:“司法为民 执行为民 克服困难 彰显法威 ”,当事人徐某是为感谢咸丰法院执行局将其义务款执行到位专程从来凤赶来为我院执行局送锦旗来的。

 徐某是来凤县人,因为工资支付问题与住所地在咸丰,主要营业场所在来凤的某公司发生纠纷,后经劳动局仲裁、法院判决等程序,终确定该公司应支付徐某劳动报酬34793.33元,后本案进入执行程序,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院执行局多次前往来凤执行该笔义务款,几经周折,我院执行局干警终将这笔劳动报酬义务款执行到位,劳动者徐某的合法权益也得到维护。“折腾了半年的烦心事终于被你们解决了,今天我是专门从来凤过来感谢你们的,谢谢你们啊”

 几位法官爽快地接受了徐某的“礼物”。

 咸丰法院执行局多次收到当事人的锦旗致意,这一面面锦旗,是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更是催促我院干警更加努力司法为民的一份份沉甸甸的责任。司法为民,我们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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