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法院组织业务部门学习《基层人民法院工作考核办法》
作者: 吴洋 时间:2017-08-14 阅读:278
为科学评价工作业绩,规范奖惩制度,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8月8日,咸丰法院组织民二庭、立案庭等业务部门学习了州中院最新制定的《基层人民法院工作考核办法》,学习会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光辉主持。
会上,刘光辉副院长带领参会干警认真学习了《基层人民法院工作考核办法》,逐条进行分析讲解,并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提出要求;一、要注重加强案件质效,杜绝问题案件;二、案件办理要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三、要认真学习《基层人民法院工作考核办法》,运用“办法”指导自己的实际工作,做好自省自查;四、加大对承办案件的调撤力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五、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六、文书上网要及时准确,避免漏上错上。会议还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我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瞿红光、立案庭负责人周海波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长期以来,在院党组的有力领导和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各项指标稳居全州法院前列,在新形势和新的考核标准下,咸丰法院将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工作,使我院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通讯员:吴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