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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儿媳买戒指时顺手牵羊 糊涂婆婆被判刑

作者: 肖起红     时间:2016-05-30 阅读:509

本网讯(通讯员肖起红)近日,我院宣判一起盗窃案,年近六旬的湖南永州籍妇女肖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3月15日下午,肖某某与其儿媳来到咸丰县高乐山镇解放路高乐福超市一珠宝店内购买戒指。在挑选过程中,肖某某趁售货员不备,将其中一枚戒指藏匿于衣袖内盗走。后售货员发现戒指少了一枚,随即报警。公安机关通过调取监控录像锁定犯罪嫌疑人肖某某,迅速将其抓获归案。经鉴定,被盗戒指价值人民币2264元,已被公安机关发还。

我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犯罪后,其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同时,其已退赃,且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有一定悔罪表现,可对其从轻处罚。综合各量刑情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