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法院执行局又将一“老赖”送进看守所
作者: 汪宣浩 时间:2017-11-21 阅读:1039
近日,咸丰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周某某执行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周某某与田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经过咸丰法院一审,依法判决周某某向田某某支付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折价款人民币500000元。判决生效后,周某某未主动履行义务,田某某向咸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咸丰法院受理案件后,当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经过田某某提供执行线索,我院依法提取了周某某在咸丰县某厂的劳动收入69676元,并支付给了田某某。后田某撤回执行申请。今年10月31日,田某某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我院依法向周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责令其在十日内履行义务,但其未履行义务。11月14日,决定依法对其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
破冰行动”执行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咸丰法院执行局继续用足用好各项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
咸丰法院提醒各位失信被执行人,我院执行工作并不是“一阵风”,而是一项会常抓不懈的工作,我们将长期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