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老赖”交来义务款
作者: 秦川 时间:2017-07-17 阅读:316
自6月“飓风行动”开展以来,我院定期将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清照片和失信信息制成公告,在县电视台和户外广告屏循环播放,在被执行人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全县公共场广泛粘贴,让老赖无处藏身、颜面扫地。截至目前,已经有9名被执行人迫于社会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曾某与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6年4月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5月27日,我院依法判决王某某偿还曾某某贷款人民币48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2016年8月,曾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查控系统未发现王某某的银行存款和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执行法官电话联系和三次到王某家执行,王某某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法院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王某某实施信用惩戒,并于2016年11月28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7月3日,我院将王某某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红榜”公布于县城的大街小巷以及各乡镇村落,王某某家属及朋友看见后,感觉面子很挂不住,多次联系王某某,督促其回咸丰法院履行义务。
近日,王某某在其亲戚陪同下,来到咸丰法院执行局,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道歉,并当即向曾某某偿还借款48000元,法院立即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除名。
下一步,咸丰法院将继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和信用惩戒。让老赖在这场失信被执行人人人喊打的人民战争中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