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法院被确定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作者: 龙芳 时间:2017-08-25 阅读:318
日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的通知》,通知确定了咸丰县人民法院等18个单位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咸丰县人民法院为全州唯一入选的法院。
近年来,咸丰县人民法院坚持把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以整合社会资源、解决矛盾纠纷为基本思路,积极建立和完善专业化审判与多元化调处相结合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构建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多种方法的综合运用、多种资源的协调联动的多元化纠纷调解体系,立足实际、创新思维,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咸丰县人民法院将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法院的引领作用,不断总结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经验和成绩,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