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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四措施强化警车管理

作者: 鲁平 瞿红光     时间:2012-07-09 阅读:575

   今年以来,咸丰法院进一步加大警车管理力度,采取多种举措防止公车私用、警车乱停、乱放,违章驾驶,督促干警牢树安全和责任意识,取得良好效果。

   狠抓管理。完善警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一律由司法行政科统一管理,凭派车单出行,县内用车由单位负责人申请,县外州内车由主管院长批准,县外用车必须由院长审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燃油费按月定额充值,防止浪费和公车私用;节假日所有警车停回机关大院,钥匙一律上交。

   加强监督。每辆警车指定固定停车位,便于监察室、审务督察组对照派车单随时抽查车辆去向;在车内安装GPS定位系统,院相关部门可随时监测警车所在位置和运动轨迹;车辆维修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专人陪同在政府采购办指定维修厂进行维修。

   强化责任。严格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驾驶员违章行驶受到处罚的,自己埋单;造成交通事故的,自己承担相应责任;酒后或醉酒驾驶警车,从严从重处罚。

   重视教育。该院要求每个驾驶人员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并按照要求行驶;驾驶员要定期参加院里组织的警示教育、车辆保养或维修知识的专题讲座;提倡车辆日常性维护、小问题由驾驶员自己调试修理,厉行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