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咸丰县人民法院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院新闻

亲兄弟打架 出手重了也要判刑

作者: 肖起红     时间:2016-06-07 阅读:627

    网讯(通讯员肖起红)近日,我院对一起兄弟之间发生的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甲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

家住咸丰县丁寨乡曲江村的杨甲和杨乙是亲兄弟。2015年12月8日下午,杨甲夫妻俩到杨乙屋后的一块地里栽树,杨乙以该地属自己所有为由前去阻止,双方抓扯过程中,杨甲捡起一块砖头将杨乙左脸部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杨甲自首,且经丁寨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杨甲自愿赔偿弟弟经济损失6000元,杨乙亦对哥哥表示了谅解。我院综合各量刑情节,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