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伟 时间:2016-07-26 阅读:748
(通讯员 李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法发[2016]16号)下发后,我院迅速落实文件精神,于2016年7月25日成立了咸丰县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
司法救助委员会由立案、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国家赔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能为对权利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且符合条件的当事人采取一次性救济措施。